一、办理对象
学院同意引进,但未能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的户口在外地的各类人才。
二、初次办理特聘:
办理人持外地户籍证明、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和一寸近照三张和配偶的户籍证明及毕业证书(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),到学院人事处办理以下事宜:
1.填写《无锡市特聘工作证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;
2.填写教职工登记表;
3.签订《全日制劳动合同书》一式三份;
4.办理银行卡。
三、续办特聘:
1.交《特聘工作证》;
2.签订《全日制劳动合同书》一式三份。
四、特聘人员人事代理关系办理
由组织人事处持相关材料至无锡市人才中心办理。